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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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求法

依照累積曲線法求出不同土壤路段之設計值或依照各設計方法之規定或各道路管理機關慣用之統計分析方法辦理。

有關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最低要求規定如下。

  1. 累積曲線法

    (1)各路段每種土壤原則上最少要有6個試驗樣品以上的試驗值以求取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
    (2)依個別試驗值對總試驗個數的百分率繪出試驗值之累積曲線。
    (3)從累積曲線上依設計當量軸次所要求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的安全百分率(87.5 %)求出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

  2. 缺乏試驗數據參考時,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可由土壤分類與承載值關係圖(圖8.1.1)查得。

[ 圖8.1.1 各種土壤分類與承載值間相互關係之近似值 ]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