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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路邊停車帶設置原則
1.路邊停車帶指以道路部分路面劃設指定區域,供公眾停放車輛之空間,並得以停車彎型式設置於公共設施帶內。
2.有停車需求且路肩寬度超過 2 公尺者,得優先採停車格位劃設。
3.道路之交通服務水準達 E 級以下之路段,不得劃設路邊停車格位。
4.道路縱向坡度大於 7% 時,不得劃設路邊停車格位。
5.劃設路邊停車格位時,依停車 需求配置汽車、機車或腳踏自行車停車格位。
6.路邊停車一般可分為平行停車、斜角停車與直角停車等三種型式。但不得於行車必要空間劃設路邊停車格位。
7.快速道路不設置路邊停車帶 。
1.路邊停車帶指以道路部分路面劃設指定區域,供公眾停放車輛之空間,並得以停車彎型式設置於公共設施帶內。
2.有停車需求且路肩寬度超過 2 公尺者,得優先採停車格位劃設。
3.道路之交通服務水準達 E 級以下之路段,不得劃設路邊停車格位。
4.道路縱向坡度大於 7% 時,不得劃設路邊停車格位。
5.劃設路邊停車格位時,依停車需求配置汽車、機車或腳踏自行車停車格位。
6.路邊停車一般可分為平行停車、斜角停車與直角停車等三種型式。但不得於行車必要空間劃設路邊停車格位。
7.快速道路不設置路邊停車帶 。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