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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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平面交叉轉角設計

平面交叉之轉角車道邊線,宜與設計車種之轉向軌跡邊線保持0.25公尺以上之側向淨距。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