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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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地下排水設施設置原則

道路有下列情況時,宜考慮設置地下排水溝或盲溝等地下排水設施:

  1. 道路縱向、橫向之挖填交界面處。
  2. 道路經過水田沼澤、濕地、泉穴或附近有積水地帶者。
  3. 道路經山坡、低窪地或狹谷時,遭路堤填塞而廢棄之原有水路部分仍有滲流水流入而影響其填方穩定功能之虞者。
  4. 其他各類地下水位足以影響道路路基強度者。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