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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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交通島功能分類

交通島依功能區分為以下四類:

  1. 分隔島:用以分隔對向車流或分隔快慢車輛之用,包括中央分隔島、車道分隔島、快慢分隔島等。

  2. 槽化島:用以引導車輛進入適當之動線。

  3. 庇護島:供行人及騎腳踏自行車者於穿越道路時,臨時暫停庇護之用。

  4. 圓環中心島:多條道路採平面交叉時,用以導引車輛循反時鐘方向繞行,以交織代替直接交叉藉此達交通順暢之目的。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