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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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

1.車行穿越道係指巷道、停車場及公共場所等出入口提供車輛橫越人行道之通過,宜考量維持人行道之平順、暢通及其耐用性,設置參考如圖6.3.1至圖6.3.3。
2.車行穿越道斜坡度不宜大於16.67%(1:6)。但若現地條件特殊,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設置平臺時寬度宜與前後人行道淨寬相符,其寬度以1.5公尺以上為宜,最小1.2公尺。
3.車行穿越道宜搭配可跨式緣石,設置參考如圖6.3.4。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道圖例(人行道寬度足夠時)

圖6.3.1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道參考圖(人行道寬度足夠時)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道圖例(鄰接綠帶時)

圖6.3.2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道參考圖(鄰接綠帶時)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道圖例(人行道寬度不足時)

圖6.3.3 橫越人行道之車行穿越道參考圖(人行道寬度不足時)

圖 6.3.4  車行穿越道搭配可跨式緣石斷面配置參考圖
圖 6.3.4 車行穿越道搭配可跨式緣石斷面配置參考圖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