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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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交叉口

  1. 腳踏自行車道在交叉口或路段中之穿越方式,宜配合行人穿越道設置。
  2. (1)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穿越交叉口時,宜與行人穿越道區隔。
    (2)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穿越交叉口時,應與行人穿越道共用。
  3. 腳踏自行車穿越道之劃設可為標線或採不同顏色、材質之鋪面。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