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

5.6 腳踏自行車道與車道區隔方式

腳踏自行車道與車道之區隔方式可分為:
1.實體分隔:包括緣石、護欄、車阻、欄杆、植槽、綠籬等方式。
2.非實體分隔:其分隔方式為標線、標字輔以交通安全設施,其規定應依20.1節辦理。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