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

12.4 設計方法

設置交通寧靜區的主要方法如下:

  1. 路網結構改變
    調整行車動線,引導穿越性交通轉移。
  2. 路段降速措施及道路空間調整
    利用路面高程、線形、寬度、材質、顏色等變化及道路停車空間規劃以警示並迫使駕駛者減速慢行。
  3. 路口整合設計
    利用路口高程、線形、寬度、材質、顏色等變化及路口槽化處理,以提醒駕駛者注意並迫使其減速慢行。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