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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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路基土壤強度表示法

國內柔性鋪面結構設計所慣用的路基土壤強度表示法,主要為美國加州公路局採用的加州載重比CBR試驗法與路基土壤阻力值R值試驗法,以及美國瀝青協會AI與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採用的路基土壤回彈模數MR值試驗法。至於剛性鋪面結構設計,所慣用的則為加州載重比CBR試驗法和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採用的路基土壤反力模數K值設計法。

有關路基土壤強度設計值最低要求規定如下。

  1. 柔性鋪面結構設計
    CBR值:5.0以上
    MR  值:3,000 psi以上
    (210 kgf/cm2以上)
    R  值:30.0以上
  2. 剛性鋪面結構設計
    CBR值:3.0以上
    K   值:150 psi/in以上
    (40.MPa/m以上)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