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3 09修正版)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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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隧道內其他設施

  1. 隧道宜考量設置交通監控設施,主要包含交通監視設施、交通控制設施。
  2. 隧道宜考量設置緊急及安全逃生設施,主要包含逃生坑道、通信設施、火警通報設施、消防設施、避難指引設施。
  3. 隧道宜考量設置偵測設施,主要包含火警偵測器、一氧化碳偵測計、煙塵濃度偵測計。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