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1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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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並未說明如何選用『轉向彎道的設計速 4.同意此一意見,並於
                      率』,建議採第8.6.1節之型式加以規範。                                           7.4節中加入提示用語

                                                                                      。說明設計時其設計

                                                                                      速率宜低於直線段之
                                                                                      設計速率,以確保行
                                                                                      車安全。

          高雄市 1.第7-9頁7.5節平面交叉之截角長度敘及『…依內政 1.遵照辦理。

          政府工         部建築技術規則訂定之』,惟實務上尚需受限於
          務局黃         都市計畫公告之長度,故建議加入『…依公告的
          工程司         都市計畫辦理或內政部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為

          榮慶          設計依據』。

          交通部 1.第7-9頁7.6.1節左右轉專用車道設置條件,建議文 1.同意該意見修改為(
          道安委         字修正為『…(設有左轉專用號誌時,未禁止左                                           設有左轉專用號誌時

          員會吳         轉、右轉),…』。                                                       ,未禁止左轉、右轉
          工程司                                                                         )

          銘山
          林委員 1.表7.2應變視距如何求得?建請說明,其是否可行 1.參照交通部頒相關規
          炳森          ?                                                               範訂定。

                    2.第7.4.4節轉向彎道之超高漸變長度同6.3.4節平曲 2.謝謝提醒,本規範採

                      線超高漸變長度是否合理?                                                    期末專家學者討論會
                                                                                      之建議。


                             第八章  道路立體交叉、快速道路與匝道設計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何委員 1.規範中訂定之淨高為4.6公尺,交通部現頒規範已 1.市區道路考量既有道
          竹天          修正為4.9公尺,請考量是否改為4.9公尺。                                          路仍建議最小值4.6公

                    2.市區道路高架道路數目為數不少,建議增列交流                                           尺以上,標準值4.9公
                      道及匝道的設計。                                                        尺。

                    3.第五章道路設施防撞設施,建議加強其比重,提 2.增加匝道設計內容。
                      供參考資料。                                                       3.已增加快速道路護欄

                    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為交通部與                                           與橋樑護欄。
                      內政部合編,建議於第8.4.2節之三,文字加註『 4.遵照辦理。

                      …依交通部與內政部合編…』。                                               5.遵照辦理。

                    5.第8.6節表8.7連續匝道鼻端間距離Lr標準值與交通
                      部規定不一致,建請參修。
          台北市 1.快速道路與平面道路改善部份,以台北市經驗, 1.感謝貴單位提供寶貴


                                                        附錄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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