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6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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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尺。如不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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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設計。

                                                                                   4.該表僅為設計之示意
                                                                                     圖。並非一定得存在
                                                                                     之路型,未來設計者

                                                                                     得依交通單元之需求

                                                                                     ,進行加總設計,而
                                                                                     無一定絕對上下限。
          營建署 1.第5.6.9節『道路規劃單元與標準』章節文字敘述 1.將此點提供未來設計

          道路工         之最後,建議加入『現有道路寬度不足表列基本                                          參考之用。

          程組郭         車道寬度之二倍者,應規劃為單行道系統,以利
          課長彥         交通運轉及交通安全』等文字。
          樑



                                             第六章  路線線形設計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鄧委員 1.規範為將來設計人員引用之參考,數字的定義宜 1.摩擦係數f值,引用

          曜輝          明確,例如:第6-6頁,6.2.5節超高量之設計,公                                     自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式中f值(摩擦係數)之依據來源、如何引用,是                                         。

                      否有規定?                                                        2.超高配置,文意不清
                    2.第6.2.6節超高配置,曲線最大超高宜小於4﹪,但                                      部分已修正。

                      不得大於10﹪。其採用標準是以合乎該範圍內之 3.緩和曲線公式已合併
                      標準均可為限,或統一以同一地區為同一限制標                                          ,並說明其關連性。

                      準較好?                                                         4.凸形豎曲線排版錯誤
                    3.第6.3.3節緩和曲線長度之公式與6.3.4節之公式屬                                    已修正。凹形豎曲線

                      同一公式,有其關聯性,應合併為同一公式。                                           部分內容錯誤已修正
                    4.期中報告第3-34頁,凸形豎曲線中第  3個公式應                                      。

                      為水利曼寧公式,似乎錯放在本章節。同頁最後 5.遵照辦理。
                      一行,凹形豎曲線長度決定因素之一,考慮車燈 6.遵照辦理。

                      視距係規定車燈高出路面75公分,該值應為2個                                       7.遵照辦理。
                      feet,請再檢查修正。                                                 8.遵照辦理。

                    5.建議第6-4頁之2,文字酌修為『設計速率40公里/ 9.遵照辦理。
                      小時以下,...』,較易明瞭。                                              10.該段文字已有重新

                    6.第6-4頁『二、緩和曲線之配置原則』內容多說明                                          修改。
                      超高及加寬的原則,建議該標題及內容再重新修 11.依照交通部頒「公


                                                        附錄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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