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3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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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彎」為參
照交通部「交通工程
手冊」之定義為「公
車彎」。
房委員 1.建請說明表9.8中『一席』及第9-10頁『L.O.S.E』 1.已修改。
性中 之定義。 2.已修改該段用語。
2.第9.7.3節,面層水泥混凝土(至少25cm)及級配 3.依據台北市政府交通
料(20~30cm)之厚度規定暨使用3cm之彩色AC 局所出版之「公車專
及金鋼砂之規定,建請再考量。 用道技術手冊」建議
3.第9-12頁,提及『使用彩色地坪金鋼砂,水泥混 ,已含不同之舖面設
凝土全版塊施作』,其寫法基本定義應係指全新 計。
混拌,與主辦單位原意係為面層舖設之本意不同
,建議酌修。
交通部 1.第 8.6.2節,四、鼻端後舖面漸縮長度之計算,在 1.可採標線或標鈕等設
公路局 鼻端後,匝道依然與主線平行之情況下(因路權 施分隔。
設計課 受限 C=0之情況下),請教應如何處理? 2.表9.6為開口長度,
郭課長 2.表9.6所列中央分隔帶開口長度尺寸,建請與第5.6 5.6節為說明開口間距
拱源 節所列尺寸相對應,較為實用。 ,兩者並不相同。
台中市 1.第9-2頁『公車專用道起迄點選擇』,本節僅有運 1.建議納入後續之研究
政府交 量供給面之標準,並無需求面之設置標準,建議 。
通局謝 訂定『起訖點佈設位置之使用量需求設置標準』
工程司 。
長明
交通部 1.第9-5頁,中央分隔帶開口建議修正為中央分隔帶 1.經討論結果,建議採
道安委 缺口。 用「開口」為宜。
員會吳
工程司
銘山
沈委員 1.第9章公車專用道與第13章公車停靠設施有其關聯 1.遵照檢討,因公車停
得縣 性,建議可合併成專章。 靠設施並不全屬於公
車專用道,因此本規
範特地將其區分。
台北市 1.台北市的公車專用道規定車輛下限,而無車輛上 1.一般公車專用道之設
政府交 限之限制,致專用道容量過飽和,建議本規範中 計並無考量車輛之上
通局趙 可考量公車專用道容量之限制。 限,如過飽和時,得
工程司 2.第9-7頁,建議將『公車右轉轉向』排除在遠端設 調整公車路線。
附錄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