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6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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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單向 3.5公尺、雙向 7.0公尺,若採用實體隔離 7.此處易造成誤導,建
設施(如紐澤西護欄)之情況,此車道寬度是否 議刪除,可納入未來
仍足夠?圖12.3若以最大車廂寬2.65公尺計算,標 後續之研究。
示之最小車道寬6公尺(應為6.4公尺)似顯不足 8.遵照辦理。
? 9.遵照辦理。
7.第12-20頁圖12.24,禁止行人穿越停站輕軌運輸車
輛標誌之意義為何?並請考量是否B型及C型路權
情況均應設立?
8.第12.6.2節之 1『預先警告標線』建議於無柵門式
交叉路口亦請考量其設置之必要性。
9.部份輕軌運輸系統標誌(如圖12.22及第12.7節之
輕軌軌道柵欄)之圖示意義及相關文字內容不易
明瞭,建議再予以說明。
交通部 1.本規範中列出輕軌運輸系統尺寸等,至未納入規 1.本規範之範圍值僅為
高鐵局 範中的部份應如何因應? 參考值,設計時得依
曾工程 2.於本規範中僅列舉部份輕軌運輸系統標誌標線, 實際需求予以調整。
司平寬 有些圖示意義不易明瞭,且其適法性及周延性是 2.採納意見並修改之。
否恰當。
第十三章 公車停靠設施與路邊停車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台中市 1.第13-4頁建議說明『臨時停車區』之定義。 1.即一般可暫時上下乘
政府交 2.第13-6頁斜向汽車停車格位之規格,建議參照斜 客之停車,駕駛人不
通局謝 向機車停車格方式定義。 得離開座位。
工程司 3.第13-6頁機車停放於人行道是否合乎現行相關法 2.遵照辦理。
長明 規之規定,建議再考量。 3.遵照辦理。
羅委員 1.第13-4頁,規定站名牌須離地2.2公尺,其規定依 1.為避免行人碰撞,故
孝賢 據來源為何? 參考一般路邊標誌訂
定。
台北市 1.第13-2頁圖13.2公車彎設計寬度為3公尺,人行道3 1.已將人行道之寬度改
政府交 公尺,總計6公尺,惟以現行道路寬度觀之不易達 寫為「不宜小於3公
通局趙 成,建議可再予以放寬彈性。 尺」以供設計者之彈
工程司 性設計。
堅
第十四章 人行道與無障礙設施
附錄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