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0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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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交 2.建議規範中增加對路口交通管制設施、路權車道 道設置。
通管制 配置等相關的規定。 2.可於路口處進行車道
工程處 寬度縮減,增加左右
洪副總 轉專用道
工程師
滄浪
營建署 1.第7.2.2節交叉口設計原則之『四、平面交叉處之 1.遵照辦理。
中區工 坡度不得大於3%』,建議改為『…不『宜』於3% 2.遵照辦理。
程處簡 』,以保持設計彈性。 3.已修改該段文字。
工程司 2.表7.9平面交叉口截角長度之值與現行台灣所採行
俊明 不一,為免困難,建議宜再酌。
3.第7.8節環形交叉設計之『二、環形交叉處之視距
依5.5.2節之規定』。是否在環形交叉處仍能維持
固定之最短停車視距?建議考慮再酌。
鄧委員 1.第7.3節應變視距計算公式中,應變時間採2秒, 1.該段文字已修改。
曜輝 有過短之虞,建請再參考AASHTO的規定。
何委員 1.表7.1請註明為『路面縱向摩擦係數』。 1.遵照辦理。
竹天 2.第7.4節表7.3『最小轉彎半徑』表中之數值請再對 2.由於設計車輛之長度
照AASHTO規定之值。 係參考交通工程手冊
,因此與AASHTO略
有不同,故參考交通
工程手冊。
營建署 1.第7.6.1節左右轉專用車道每車道長度最低不得小 1.遵照辦理。
南區工 於2.7公尺。該值建議可考量再酌降。
程處吳
工程司
瑞安
交通部 1.第7-6頁,第四行,『…確何駕駛之安全…』,語 1.文字錯誤已修正之。
公路局 意不明,請修正。 2.以『圓環交叉』代替
設計課 2.第 7.8節建請考量補述『環型交叉』之定義,並 『環形交叉』較為適
郭課長 以圖例說明避免採用之原因。 切。此外,圓環交叉
拱源 3.第7.2.2節『四、平面交叉處之坡度不宜大於3﹪』 所造成車流交織情形
。建議依道路等級、設計速率等,訂出最大值, 頻繁,因此在設計上
以維安全,否則若只考慮設計彈性,將會犧牲安 避免採用。
全性。 3.同意此一意見。納入
4.第7.4節『平面交叉處之轉彎半徑與轉向彎道設計 未來研究重點。
附錄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