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2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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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交 連續型匝道最小間距標準略有不足,提出供本規 經驗,本次規範將列
通管制 範參考。 入參考。
工程處 2.建議增加匝道進出方式限制方面的相關規範。 2.建議配合法令及其他
洪副總 相關規定,將此點列
工程師 入未來研究工作。
滄浪
營建署 1.第8.2.2節建議文字修正為『…並應減少對景觀與 1.遵照辦理。
中區工 環境之影響』。
程處簡
工程司
俊明
侯委員 1.第8-3頁8.4.2節出現平面交叉型式內容,建議是否 1.考量與軌道運輸放置
嘉松 考量另移其他章節。 於同一節。
2.第8-5頁8.6節述及匝道設計原則,是否考量匝道出 2.已納入該文字。
入口距隧道洞口宜有適當距離,避免出現進出車
流與主線車流相互交叉情事。
交通部 1.因路權受限,在鼻端後,匝道依然與主線平行( 1.可採標線或標鈕…等
公路局 C=0)之情況下,依第8.6.2節『四、鼻端後舖面 進行分隔,確保安全
新工處 漸縮長度之計算』DZ=0.3CVr公式,當C=0, 。
設計課 DZ=0,表示鼻端後舖面漸縮長度為0,不須退縮
郭課長 。惟實際上此種情況較為危險,更需退縮,應如
拱源 何處理。
第九章 公車專用道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張委員 1.公車專用道對交叉路口、路權寬度、線形設計及 1.本規範僅列設計原則
德文 公車停靠設施相關條文所產生的影響與衝擊是否 ,對於影響及衝擊建
應予檢討。 議後續相關研究之。
羅委員 1.建議解釋第9.5.1節『遠端集中端為輔』之意義。 1.已修正。
孝賢 2.建議公車專用道設計速率應不硬性規定。 2.遵照辦理。
3.『站台中端』、『公車彎』等名詞,建議統一並 3.參照交通部運輸研究
釐清。 所,「高雄市公車專
用道系統規劃與設置
可行性研究」為「中
端站台」,並加以說
明為「道路中間站台
附錄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