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9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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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丁工
          程司仲

          仁

          台北市 1.縱坡度最大訂為12%,按目前台北市規定15%仍有 1.縱坡度設計尺寸需依
          工務局         要求加大之聲音,建議可朝市區道路特性,與交                                          設計者視當地情形加
          養護工         通部之公路路線規範互相補充。                                                 以考量。

          程處土

          木科李
          股長振
          寰

          營建署 1.第6-1頁圖6.1『平面線形』下之『水平曲線』與本 1.因考量圖6.1之適用

          道路工         章節后面所述『平曲線』文字不符,建請酌修一                                          性不佳,已予以刪除
          程組羅         致。                                                             。
          工程司 2.第6-2頁f值定義為車輪與路面之『側向摩擦係數』 2.以上意見遵照辦理。

          喜光          與表6.1為『橫向摩擦係數』文字不符,請修正。 3.遵照辦理。

                      另6.3.1節第二行『道路』線之…應修正為『平曲 4.圓曲線之超高與加寬
                      線』之…。                                                          部分在6.3.3及6.3.4中

                    3.表6.2平曲線最小半徑之值與原省府訂頒之規範所                                        有詳加規範。
                      列之值有誤,請與原舊表再依公式重新計算後填

                      入。
                    4.第6-4頁『二、路面超高與路面加寬之配置原則』

                      業已依前次審查會意見修正為緩和曲線,其是否
                      包括『圓曲線』,建請說明。

          高雄市 1.第6-11頁表6.9『道路最大縱坡度』僅以設計速率 1.考慮地形時  ,得降
          政府工         為參考因子,與原規範尚慮及地形,建請說明其                                          低設計速率。

          務局黃         考量基礎。
          工程司

          榮慶
          基隆市 1.第6.4.2節有關最大縱坡度之規定,建議多雨地方 1.同意該意見,修改為

          政府黃         之坡度,修改為『多雨地區宜不大於10﹪』。                                          「多雨地區宜不大於
          工程司                                                                        10﹪」。

          連茂


                                         第七章  道路平面交叉設計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台北市 1.建議加強輔助車道設置標準。                                                      1.本規範已加強輔助車


                                                        附錄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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