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9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P. 459
科丁工
程司仲
仁
台北市 1.縱坡度最大訂為12%,按目前台北市規定15%仍有 1.縱坡度設計尺寸需依
工務局 要求加大之聲音,建議可朝市區道路特性,與交 設計者視當地情形加
養護工 通部之公路路線規範互相補充。 以考量。
程處土
木科李
股長振
寰
營建署 1.第6-1頁圖6.1『平面線形』下之『水平曲線』與本 1.因考量圖6.1之適用
道路工 章節后面所述『平曲線』文字不符,建請酌修一 性不佳,已予以刪除
程組羅 致。 。
工程司 2.第6-2頁f值定義為車輪與路面之『側向摩擦係數』 2.以上意見遵照辦理。
喜光 與表6.1為『橫向摩擦係數』文字不符,請修正。 3.遵照辦理。
另6.3.1節第二行『道路』線之…應修正為『平曲 4.圓曲線之超高與加寬
線』之…。 部分在6.3.3及6.3.4中
3.表6.2平曲線最小半徑之值與原省府訂頒之規範所 有詳加規範。
列之值有誤,請與原舊表再依公式重新計算後填
入。
4.第6-4頁『二、路面超高與路面加寬之配置原則』
業已依前次審查會意見修正為緩和曲線,其是否
包括『圓曲線』,建請說明。
高雄市 1.第6-11頁表6.9『道路最大縱坡度』僅以設計速率 1.考慮地形時 ,得降
政府工 為參考因子,與原規範尚慮及地形,建請說明其 低設計速率。
務局黃 考量基礎。
工程司
榮慶
基隆市 1.第6.4.2節有關最大縱坡度之規定,建議多雨地方 1.同意該意見,修改為
政府黃 之坡度,修改為『多雨地區宜不大於10﹪』。 「多雨地區宜不大於
工程司 10﹪」。
連茂
第七章 道路平面交叉設計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台北市 1.建議加強輔助車道設置標準。 1.本規範已加強輔助車
附錄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