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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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說明。 路路線設計規範」
7.第6-5頁平曲線最短長度之最後一行,建議文字修 修改之。
正為『反向曲線視為二組同向曲線,每一組同向 12.遵照辦理。
曲線其最短長度依同向曲線之規定』。 13.已修正該段之文字
8.第6-7頁6.3.3節平曲線路面加寬第三行,文字應修 。
正為『二、設有緩和曲線時,加寬可平均分配於 14.同意此一意見,遵
曲線之內『外』側…』。 照辦理修正。
9.超高設置有外側加高、內側降低之不同作法,第
6-9頁6.3.4節平曲線超高之超高量設計,文字說明
『…在曲線部份的外側路面需予適當加高…』易
產生僅得於外側加高之誤,建議文字改為『…在
曲線部份的外側路面需高於內側路面,以平衡離
心力』。
10.建議第6.3.4節『二、超高漸變之配置』之文字修
正為『超高漸變長度為由零超高變化至完全超高
所需之長度…』。
11.第6-10頁超高漸變段長度公式中,B值之定義建
議可參考AASHTO及公路設計規範所訂之值(
B+3.5/2)修改之。
12.第6-13頁6.5節凹型豎曲線L>S公式中,分母值為
『150+3.5S』與AASHTO訂定之『120+3.5S』不
同,建請與表6.12豎曲線最短長度之值互相考量
修正。
13.第6.6節平曲線與豎曲線配置組合應避免下列事
項4,建議文字修改為『在一長直線路段設置凹
凸反覆之豎曲線』。
14.表6.3免設超高曲線半徑值,建議容許最小值改
為建議值,至於容許最小值之規定值則由第6-8
頁超高公式反推求算。
林委員 1.規範草稿第6-6頁,超高漸變之配置,文內未提及 1.參照交通部公路路線
炳森 漸變長度Le如何配置。 設計規範。
2.第6-10頁,除6.4.1最大縱坡度之規範外,是否需 2.最小縱坡度為0。
有最小縱坡度之規範。 3.採期末專家學者討論
3.表6.4免設緩和曲線半徑之建議值,於台灣地區是 會之建議,且採建議
否適用,建請考量。 值。
4.第6.3.3節公式中,符號e所代表之意義為何?建請 4.為印刷之錯誤,已修
附錄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