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職掌


沿革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以下簡稱本署)於民國70年3月2日自內政部營建司改制成立,民國88年7月1日配合台灣省政府組織員額調整,省屬機關與本署整併,經民國112年9月20日組織改造完成,是我國國土資源規劃、利用與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

    本署秉持「創新負責、持續改造」之理念,提升營建行政管理與工程建設專業技術,發揮團隊精神,打造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創意政府,為全民建立更美好生活環境。

都市基礎工程組

【組織職掌】

1.市區道路、共同管道與工程受益費徵收等法令之制(訂)定及籌劃。

2.市區道路規劃興建、管理制度、共同管道建設與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建置之推動及督導。

3.市區道路瓶頸路段改善、生活圈道路系統與公共設施環境改善建設計畫之擬定、工程設計審查、經費審議、工程督導及養護考核。

4.市區道路人行環境、自行車道與公共環境無障礙設施工程規劃建置之督導及考核。

5.市區村里道路天然災害復建工程計畫經費之審核、進度管制及工程督導。

6.市區道路及共同管道規劃設計、施工技術、管理政策、創新技術研究發展及工程採購之規劃及推動。

7.工程管理策略之研訂與推動;都市基礎工程之進度、品質及職安衛生等工務事務管理及督導。

8.各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規劃、設計、發包與施工之推動、管理及督導。

9.都市計畫區內公園管理及興闢督導事項。

10.其他有關都市基礎工程事項。

 

【單位願景】

系統性改善國內人行環境面臨問題與困境,結合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努力,加速國內人行環境改善及整體道路品質提升,營造一個能讓用路人放心與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