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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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附 5.2  無障礙環境


               《市區道路條例》                   (民國 91 年 04 月 24 日修正)
            第 九 條         市區道路兩旁建築物之騎樓地帄面,應依照工程
                          標準建造,不得與鄰接之騎樓地帄面高低不帄;
                          其已自行建造不合標準者,應由主管機關統一重
                          修,所需工料費,得向所有權人徵收之。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民國 89 年 04 月 26 日修正)

            第 四 條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寬度應在 3.3 公尺
                          以上;其為路邊停車位,而與連接路外人行道
                          或騎樓有高低差時,應設置斜坡道,其坡度不
                          得超過 1:12,以內切式設置者,側坡坡度並
                          不得超過 1:8。

                                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之寬度應在
                          2.3 公尺以上,長度應在 2 公尺以上。

               《建築技術規則精要》

                 十五、殘障者使用設施

                     第一百六十九節  …

                          二、室外引導通路:指建築物出入口至道路建
                               築線間之通路,設有供殘障者使用之引導
                               設施;該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3m。

                     第一百七十一條  (坡道)供殘障者使用之坡道,
                                    其坡度不得超過 1:12。供殘障者使
                                    用之內外通路、走廊有高低差時同
                                    。前巷道坡道、通路、走廊之高低
                                    差未達 75cm 者,其坡度不得超過左
                                    表之規定。


                   高低差       <75  <50  <35  <25  <20  <12  <8  <6
                    (cm)


                             1/10   1/9  1/8  1/7  1/6  1/5  1/4  1/3











                                                         附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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