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6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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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規定不同,請                                           修正。
                      再查明。

          台北市 1.請檢討第18章列入台北市平均照度的計算公式, 1.有關各縣市之規範依

          政府工         其適宜性。                                                           各縣市需求規定之。
          務局陳
          家邦

          台北市 1.第18章市區道路照明設計之法源依據為何?與經 1.已進一步比對經濟部

          政府工         濟部頒定之路燈設計規定不同時,應如何適用。                                           之規定。
          務局公 2.第18.3.4節有關光色規定應儘量避免使用黃色,惟 2.已將本段文字重新修

          園路燈         現行部分地區已有使用黃色燈,其效果亦佳,建                                           改。
          工程管         議本段文字宜再考慮酌修。                                                 3.漏列單位已補齊;相

          理處林 3.表18.3人行道照度表漏列單位;同表隧道最低平                                               牴觸部分惟需設計者
          工程司         均照度基準規定為43,惟依據經濟部規定,該值                                          依據當時設計情形予
          青海          係僅供參考,是否有相牴觸。                                                   以考量。

                    4.第18.4.5節規定可行車之巷弄內燈具高度應不低於 4.已將4公尺修正為3.5

                      4公尺,然現行台北市之設置高度多為3.5公尺,                                         公尺。
                      二者之差異建議再考量。                                                  5.已將『…以下』改為
                    5.表18.5桿距間隔為『…以下』與經濟部規定『…                                         以上。

                      以上』不符,建議加入燈具角度的規定或逕予以 6.19-2頁該段文字係依

                      刪除。                                                             據交通部76年「交通
                    6.第19-2頁,19.3.1節『3.燈座最好選擇可調整者,                                    工程手冊」中有關路

                      配合折射罩紋路……』,建議該段文字酌修,以                                           燈設計之內容。
                      利明瞭。                                                         7.同意此建議並予以加

                    7.建議表19.1考慮加入郊區及巷道的市區道路照明                                         入。
                      輝度值。                                                         8.已將此表予以修改。
                    8.表19.2漏列表頭,建議修正。                                              9.原文中已提示設計者

                    9.表19.3規定隧道之平均照度基準為43,該值是否                                        之設計仍須依據實際

                      應硬性規定或採建議值即可,建議可再研究修正                                           情形而定,已給予彈
                      。                                                               性。

                    10.建議考慮加入輝度及照度換算對照值,並表列之 10.同意該意見,並加
                       。                                                               入對照值,如表19.3

                    11.表19.5規定路燈高度為『…以上』,實際執行上 11.期末會議中經專家
                       有其困難,建議改為『…以下』。                                                 學者討論結果,依

                    12.第19.4.5節規定路燈高度與桿距間隔之關係,建                                        經濟部75年11月18
                       議加入『燈具與傾斜角度在5度以下為原則』等                                           日能字第50693號函

                       文字規定。                                                           頒訂之路燈設計規


                                                        附錄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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