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2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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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
          營建署 1.第14.6.4節之一『無障礙斜坡道之設置』中,列舉 1.同意此建議。已將

          道路工         A、B、C三種不同設計型式圖示,並說明該圖之                                          14.6.4節之一部分加

          程組簡         數據等係參考本署市區道路無障礙設計標準圖;                                           以修改如下:「無障
          副組長         惟該標準圖係供本署內部設計人員參考用,並未                                           礙斜坡道之設置應避
          修德          正式通過頒訂,故建議該資料參考圖說來源應加                                           免畚箕型設計,可考

                      以修正釐清,或另可參考交通部運研所的無障礙                                           慮將整體平面逐步下

                      交通環境規劃人行道步道系統的內容,或以規範                                           降之設計,以減少對
                      性的方式撰寫。                                                         輪椅之損害。無障礙
                    2.建議第14.6節『無障礙設施』所列的各式圖式,                                         斜坡道可在考慮下列

                      如具爭議性或不適用者,酌予修正或刪除。                                             寬度與坡度之要求下

                                                                                      ,自行進行適當之設
                                                                                      計,以符合無障礙之
                                                                                      安全考量。」其中強

                                                                                      調設計者可依規範自

                                                                                      行進行適當之設計,
                                                                                      並去除原文內有關營
                                                                                      建署之字眼。

                                                                                   2.同意此建議,已將原

                                                                                      圖14.15至14-21有關
                                                                                      畚箕型、重複或不適
                                                                                      用之圖形予以刪除。



                             第十五章  交通島、緣石與標誌、標線、號誌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回覆
          嘉義市 1.期中報告第5-5頁,中央分隔島開口最小寬度大於 1.文辭錯誤已修正。

          政府盧         等於橫街路寬,且大於等於路面加12.5公尺,但                                         12.5公尺係最大路面
          本能          有時若橫街路寬僅  8公尺,依此計之,最小開口                                         加寬寬度。

                      長度為20.5公尺(8+12.5=20.5),往往會造成大
                      型巴士迴轉而影響交通,是否有辦法可改善。(

                      主要道路寬25公尺)
          侯委員 1.第15-3頁15.3.1節之四,誤植為『得參照15.2.4節                                     1.遵照辦理。

          嘉松          之行人庇護島設置』,應修正為『參照15.5節…
                      』。

          交通部 1.第15.2.3節所述槽化島之功能,語意不完整。請酌 1.採納意見並修改之。
          公路局         修。                                                           2.圖15.11僅為示意圖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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