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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表 7.3.2  溝渠及箱(管)涵最小出水高度範圍
                                           設計水深(公分)              最小出水高度(公分)

                                                ≦  60                     15

                                                > 60                      20

                                         註:當下游有受外水位漲升而短期影響排放機
                                            能之條件發生時,可不受本表之限制。
                         3.上述如於彎道處,尚須另酌加出水高度。

               7.3.5 粗糙係數


                         各種溝渠及箱(管)涵採用之粗糙係數(n)值,規定如表 7.3.3。


                                           表 7.3.3  溝渠及箱(管)涵粗糙係數表

                             溝渠及箱(管)涵種類                       使用材料                  粗糙係數 n 值

                                   直徑≧0.60 公尺                                           0.013
                          排水管                           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
                                   直徑<0.60 公尺                                           0.015
                                    排水管                塑膠或經強化纖維處理                   0.010~0.013
                                    U 型溝                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                       0.016

                                  矩形箱涵                       鋼筋混凝土                      0.015

                                                          漿砌塊卵石(抹面)                     0.014

                                                        漿砌塊卵石(未抹面)                      0.025
                                  梯形明溝
                                                             乾砌塊卵石                      0.030
                                                             草溝、土溝                  0.025~0.080

                              註:如有上述未列入之其他材質或不同表面處理,可參酌採用上
                                  述表列近似之粗糙係數 n 值。


               7.3.6 設計流速限制

                         1.溝渠及箱(管)涵於設計流量時之最小流速,不宜小於 0.8 公尺/秒。惟如受限
                           於特殊水理條件(例如:排水出口受外水位影響或水路縱坡受平緩地勢影響等)

                           時,可不受此限制,惟灌排合一溝渠,最小流速≧0.2 公尺/秒,以減少污泥
                           沈澱淤積。
                         2.溝渠及箱(管)涵最大容許流速於使用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為材料者不宜大於3
                           公尺/秒,於使用漿砌塊卵石為材料者不宜大於 2.5 公尺/秒,於使用乾砌塊卵

                           石或植草為材料者不宜大於 2 公尺/秒。

                                                     道路工程設計篇 7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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