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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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名詞定義



                        道路設計所涉及之專有名詞中,本規範列舉下列數項作為市區道


                  路規劃設計之共同依據。



                  一、設計速率:為設計道路所依據之速率。其在道路上情況良好時車


                        輛所能維持之最大安全速率。此一速率可配合自然地形、兩旁土



                        地使用、道路功能等級等而決定。


                  二、設計車輛:道路設計時依道路等級、功能、地區等類別所預定之



                        車輛種類作為設計依據。


                  三、車道:係指以分隔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它供車



                        輛行駛之道路。


                  四、混合車道:係指汽車、機車及其它車輛皆可使用之車道。



                  五、公車專用道:係指在道路上設定特定的行駛空間,專供公車行駛


                        之用的車道。



                  六、機車道:指劃設車道空間供機車行駛之用,包括機車專用道及機


                        車優先道。



                  七、腳踏車道:在道路路權範圍內,可將人行道或車道之一部分劃設


                        改為供腳踏車行駛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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