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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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名詞定義
道路設計所涉及之專有名詞中,本規範列舉下列數項作為市區道
路規劃設計之共同依據。
一、設計速率:為設計道路所依據之速率。其在道路上情況良好時車
輛所能維持之最大安全速率。此一速率可配合自然地形、兩旁土
地使用、道路功能等級等而決定。
二、設計車輛:道路設計時依道路等級、功能、地區等類別所預定之
車輛種類作為設計依據。
三、車道:係指以分隔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它供車
輛行駛之道路。
四、混合車道:係指汽車、機車及其它車輛皆可使用之車道。
五、公車專用道:係指在道路上設定特定的行駛空間,專供公車行駛
之用的車道。
六、機車道:指劃設車道空間供機車行駛之用,包括機車專用道及機
車優先道。
七、腳踏車道:在道路路權範圍內,可將人行道或車道之一部分劃設
改為供腳踏車行駛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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