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小客車當量(pce):各車種依不同道路狀況下,設定設定相
當於幾部小客車車輛數,作為車種調整因素之用,即為小客車
當量(pce)。
十五、服務水準:用於衡量交通設施所提供使用者服務品質之良窳或
交通運轉之流暢程度,一般以行駛速度、流量與容量之比值或
車輛延滯等作為衡量之依據。常用之服務水準等級由最佳 A 級
至最差之 F 級劃分成六級。
十六、容量:係指在良好天氣與道路舖面條件下,道路上某一均質路
段或某一點之車道或車道群,於現有道路幾何佈設、交通組成
與管制設施情況下,每小時可以合理通過之最大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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