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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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道路空間使用分類



                        各類道路之空間,依其用途,可進行縱斷面與橫斷面之配置。其


                  設計時可以因應當地之需要選擇不同的功能,作為都市計畫或道路規



                  劃時之原則性的參考,各空間使用分類如表 1.2 所示。而表中所列之


                  各種道路所提供之空間,可再依當地之狀況進行調整。




                                           表 1. 2  各級道路空間分類特性表


                       道路空間分類設計特性                                                   服務道路
                                              快速道路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集散道路         巷道
                       1.進出管制                    有        部分          部分          無          無
                       2.行駛車輛                 各種汽車  各種車輛            各種車輛       各種車輛  各種車輛
                       3.車道數(單向)(註 1)          2 以上       2 以上       2 以上        1 或 2     1 或 2
                       4.中央分隔帶(註 1)              有         有         有或無          無          無
                       5.車道(快慢)分隔帶               無       有或無         有或無          無          無
                       6.機車道                     無       有或無         有或無        有或無          無
                       7.路肩(註 2)                 有         無           無          無          無
                       8.路邊停車(註 3)              禁止        禁止         可規劃        可規劃        可規劃
                       9.公車專用道                 有或無       有或無         有或無          無          無
                       10.公車停靠站(註 3)            禁止        允許          允許         允許          無
                       11.人行道(註 4)              路側        路側          路側         路側       有或混合
                       12.腳踏車道                   無        路側          路側         路側       有或混合
                       13.行人穿越設施                立體     平面或立體  平面或立體  平面或立體                    -
                       14.公共設施帶                有或無         有           有          有        有或無
                  註:
                  1.山嶺區主要幹道及次要道路之車道數、中央分隔帶設計規定,得視實際情況酌
                    予修正。
                  2.其它市區道路若無混合車道時可視實際需要加以適度調整,設置時外側路肩宜
                    大於 1 公尺。

                  3.有關路邊停車或設置公車停靠站之方式,可依實際道路設計之需求決定。對於
                    表中所述禁止路邊停車或不設置公車停靠站者,可以在有路邊停車需求時,特

                    別以分離方式或其它工程手法來設置,以免防礙主要車流。若道路路權空間充
                    裕,亦可以在不影響車流下,設置路邊停車。
                  4.快速道路在必要時宜於路側設置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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