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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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與主要道路連接之縣(省轄市)內聯絡道路。



                     3.與主要道路連接之縣轄市、鄉、鎮、分區內聯絡道路。


                  四、服務道路:提供各社區或鄰里單元至次要道路之通道。包括:



                     1.集散道路:供鄰里或社區之地區性活動使用,以集散道路來連接


                        次要道路與巷道之間者。



                     2.巷道:在一鄰里或社區之中,供道路兩旁建築物人車直接出入之


                        道路。



                        依此交通功能分類之方式,一個都市計畫區或都市可擁有不同功


                  能分類之道路層級,如圖 1.1 所示。









































                                               圖 1. 1  道路交通功能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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