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P. 79
(1) 三個綠建築評估系統的評估類別,都能與環保要素及綠營建評估系統對
應。
(2) 雖然「氣候(健康)」為環保要素之一,但是其評估內容與綠營建中的「安
全舒適」內容相似,顯示綠建築評估系統包含社會面之類別。
(3) 承第(2)點,雖然綠建築評估系統都能對應綠營建的安全舒適類別,但另
外兩個社會面類別「公平發展」與「文化保存」,則只有 LEED 的區域
優先性與之對應,且為自訂指標而未列出特定評估內容。由此顯示台灣
綠建築評估系統基於表 3.6 第 2 點與第 5 點的指標訂定原則,使得社會
面指標未被涵蓋。
(4) 納入綠營建評估系統之後,仍然無法對應管理類別指標,因為國內之研
究與評估系統皆未特別設置管理類別。此外,綠建築評估系統不包含文
化保存、成本效益等社會與經濟面指標。
基礎設施與道路
按照台灣綠建築指標訂定原則中的四個環保要素,以及綠營建評估系統重
新整理之後得到表 3.10,並且可推出以下 5 點。
(1) 各基礎設施與道路評估系統皆能與環保要素及綠營建評估系統對應。
(2) 除營建署生態綠廊道之外,其餘評估系統都未特別設置廢棄物類別。
(3) 相較於綠建築評估系統,基礎設施與道路評估系統中的社會面向類別與
指標較為完整。
(4) 多數與水相關之指標都偏向基地保水、水環境等議題,然而仍有部分指
標與施工與營運階段之水資源消耗有關,且綠建築評估系統皆設有用水
效率之指標類別。若要參考綠建築之指標訂定原則,應考慮是否設置用
水效率類別。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