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1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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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分析宜蘭二結案、台中潭子案,及台南仁德案等達成綠道路指標的困難,
結果如表 7.8、7.10、7.12 所示。三案的主要困難原因都為業主政策法規,次要
困難原因為自然條件及經驗不足,意即業主政策法規、自然條件與經驗不足是
市區道路計畫執行綠道路會遇到的共通困難原因。
以主要困難業主政策法規來說,例如 UC5 替代能源,要求使用太陽能、風
能等綠能取代一般能源使用,但因為目前業主政策法規沒有要求,而且使用綠
能設備相對比較貴,若法規沒有特別規定,業主不會多花錢去做,設計或施工
廠商也不會刻意思考使用替代能源設備的可能性,因此達成 UC5 指標變得困
難。此等因為業主政策法規而不易達成或難得高分的指標,建議若業主認為道
路計畫有需要追求此等指標,可先寫入設計或施工契約中要求,後續才有執行
的可能。
自然條件也是限制多數指標達成的困難原因,意即計畫道路先天環境條件
無法配合,限制指標的執行。例如,EW2 生態連接、EW3 棲息地復原等指標,
市區道路一般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較少遇到此等環境議題需特別考量,因此
通常不容易達成指標要求。此等指標市區道路計畫難執行,於發展市區綠道路
指標時應排除。
經驗不足此項困難,因為綠道路畢竟是新的觀念,業主、設計與施工單位
如何開始著手、如何納入合約要求、如何執行、如何驗收等,可能都還在學習
與摸索,經驗不足是肯定的。例如 PR2 能源與碳足跡、PR6 生命週期成本分析。
PR2 要求計算計畫碳排放、PR6 要求計算計畫生命週期成本,但一般的設計或
施工廠商並不瞭解碳排放量或生命週期成本如何計算,以及相關係數、假設、
計算式等。此等受限於經驗不足的指標,若業主覺得有必要做,建議先試行幾
個案例,以獎勵、鼓勵方式,輔導一段時間後,待工程設計或施工廠商較熟悉
作業內容後,再正式透過契約或政策法規要求,應能使此等指標逐漸推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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