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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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評估系統以減碳為主軸



                       本評估系統中,碳足跡(PR1)為申請道路計畫必須提送之指標,減碳策略與

                  方法(IN3)亦鼓勵道路設計及施工團隊提出創新做法。六類指標中如綠覆率

                  (EC2)、當地材料(ME1)、回收與重複使用(ME3)、營運階段能源效率(ME5)、 綠


                  能智慧設施(IN1)等,皆有節能減碳的作用。此等指標構成本評估系統以減碳為

                  主軸。



                       碳足跡呼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希望藉由綠道路計畫的執行,長年收集

                  台灣道路計畫的碳排放量,能建立台灣地區道路工程的碳排放基線(baseline)。

                  政府於 2015 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其減量目標為 2050 年的碳排放量


                  低於 2005 年的 50%。該法頒佈近 5 年來,除了綠建築之外,營造業做為工業

                  部門的一環,並沒有有系統在做節能減碳。本評估系統能在道路工程的節能減

                  碳上有所貢獻。



                  (3)  提出綠道路評估指標之詳細內容


                       本階段依規定原只需要提出至少兩類綠道路評估指標詳細內容即可,但為


                  協助營建署後續能更有效推動綠道路執行,研究團隊針對圖 2.1 中七類共 25 個

                  綠道路指標,提出指標目的、要求、文件及案例說明等詳細內容,整理成綠道

                  路評估手冊,並提供各指標空白檢核表供綠道路申請者檢核使用。



                       每個指標於綠道路手冊中說明目的、要求、所需文件、相關法規,並提供

                  檢核表。各指標配分及達成要求可獲得的分數或點數,一併列於檢核表中。



                       所需文件的訂定原則為:若要求的文件不同,會於指標檢核表中各要求下

                  列出;若能明顯區別設計與施工文件,則於檢核表中分別列出;若指標只有一


                  種途徑或是要求的文件相同,則統一於檢核表最下方列出。各指標所列的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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