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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第四章 規劃設計準則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1.設置槽化島之路口,除考量車行路線外,右 1.槽化島主要功能係導引車流,於市
台北市政 轉動線仍應考慮人行續進,如何將行人從人 區道路亦經常作為行人穿越路口
府交通局 行道導引至槽化島,避免人車衝突。建請考 時臨時暫停庇護之場所,因此除考
趙堅 量槽化島之配置如何以交通設施(例如:號 慮適當之島體高度外,亦需搭配號
工程司 誌等)分隔人、車,以產生最大續進效益。 誌管制以保障行人安全,上述皆已
於交通島設計手冊中作說明。
1.分隔島以路段開口爭議較大,據高雄市政府 1.已針對快慢分隔島開口問題及相
實際執行經驗,尤以慢車道匯入快車道之分 關設置準則納入手冊內容,詳交通
隔島是否宜開口,其爭議最多,建議將慢車 島設計手冊 4.2.3 節。
高雄市政 道匯入快車道時分隔島應否開口之考量因素
府工務局
補充納入本研究。
黃榮慶 2.本研究建議分隔島排水設計以ㄇ型暗渠設計 2.參酌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之意見,並
工程司
,惟以本府實際執行經驗,當分隔島達 2~3 考量施工及清理維護等因素,建議
公尺時,將產生嵌入上的困難,故本府係以 以分隔島 2 公尺寬作為設置ㄇ型暗
U型設計之,謹將此點提供研究單位參考。 渠或U型溝之選擇界線。
1.『交通島』期中報告,第 31 頁中央分隔島與 1.機車停等區係劃設於停止線之後
輔助車道關係示意圖中,將禁行機車劃入機 供機車暫停之區塊,屬靜態之行為
台北縣政 車停等區,是否有誤? ;而禁行機車標字則劃設於車道上
府交通局 ,規範該車道之動態行為,二者之
黃國忠
間應無衝突。
課長
2.建請將槽化島及人行道植栽高度限制納入考 2.已納入手冊內容,詳交通島設計手
量。 冊 4.7.1 節。
1.交通島設計施工不良,有時會產生反效果, 1.已於手冊中針對設置交通島時之
因此,設計上應特別注意其設置,以適當引 注意要項加強說明。
導使用者守法,以收其成效。
2.分隔島的開口設計,工程設計上除應引導使 2.本手冊分隔島開口處理已整體考
用者守法外,亦應將執法者立場併入考量。 量車輛轉向、行人通行、機車待轉
等需求,將有利於執法單位判別與
裁罰。
3.交通島期末報告初稿第 48 頁有關中央分隔島 3.已將專供汽車迴轉及專供行人穿
開口『專供汽車迴轉及慢車、行人穿越者, 越者分開考量,專供行人穿越者之
羅孝賢
其間距不宜小於 300 公尺』之規定,是否合 開口間距,調整成以不小於 200 公
委員
乎人行最短步行距離之人性要求,故建議宜 尺為原則。
以主次要道路等級來區分其開口間距。
4.快慢分隔帶建議依循本計畫之上位計畫配合 4.遵照辦理。
修正為『車道分隔帶』且符合法令對『慢車
』之定義,不易滋生混淆。
5.交通島期末報告初稿第 131 頁有關『分隔島 5.已重新修正文章內容,就中央分隔
位於道路路拱最高點』之敘述,其正確性值 帶是否位於道路路拱之最高點分
得商榷,應視道路路型設計(以中央、兩邊 別考量排水設施配置。
為路拱)之不同而不相同,建議予以修正。
附 6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