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P. 55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三、斜坡道設計位置宜考慮配合附近巷道之出入口、公
共場所(醫院、學校…等)、行人穿越道、無障礙
停車格位及其他共同考量設計,詳圖 4.4-1。
四、斜坡道舖面材質之抗壓強度,應將汽、機車的使用
納入考慮。
4.4.4 路口轉角斜坡道
圖 4.4-1 橫越人行道斜坡道
一、路緣坡道之斜率不可超過 1:12(約 8%),若上方 實例
平台不足時,坡道可考慮較陡峭,但斜率不可超過
1:8(12.5%)。
二、當路口轉角人行流量較大時,可考慮轉角處之高程
與車道相同,斜坡在人行道兩側處理,或轉角全面
作扇形斜坡之處理(詳圖 4.4-2)。車流頻繁且轉
角空間足夠之地區應考慮設置車止防止汽車進入。
三、路口轉角斜坡道應與道路之行人穿越道對齊。
4.4.5 人行道與鄰接騎樓地之銜接
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 57 條第二款規定:“騎 圖 4.4-2 路口轉角斜坡處理
樓地面應與人行道齊平…,”;『台北市建築管理
規則』第 26 條第三項:“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路
面,應由道路境界線,作成四十分之一之坡度,除
特殊情形者外不得與鄰接之地面高低不平。”。然
依目前都市中騎樓與人行道之高程往往無法一
致,為解決此一問題,可調整人行道之橫坡。
以台北市為例,目前進行之人行道更新改善工
程,在其補充施工說明書中規定:“……人行道倘
與騎樓有高差,其人行道最大橫坡可調整為 6%,
如超過則以台階處理。……” (詳圖 4.4-3)。
以台階處理高差是不得已之做法,在可能之範
圍內儘量不用,騎樓與人行道至少應有一部份為同
一高程銜接。
二、人行道與騎樓地之銜接處應考慮止滑性佳之材質。
三、人行道如高於相鄰之騎樓,應加設排水管及落水孔
蓋,以利排除可能之積水。
圖 4.4-3 鄰接騎樓地之銜接
處理實例
4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