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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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根據以上的討論,規劃及設計水平步道時可依照下
列的步驟以評估任何一設計之服務水準:
一、估計需求流率Q(人/分鐘)
如行人設施為街道旁邊或連接街道之步道,則
需求得為尖峰小時 15 分鐘之流率。如行人設施為
承載大型車站或航空站之行人,則可考慮用較短的
尖峰時段(如 5 分鐘)內的流率以訂定需求流率。
二、估計有效寬度W(公尺)
有效寬度等於走道寬度減掉因障礙物之存在
而不能使用之寬度。
三、估計單位有效寬度所頇承載之流率Q/W。
四、根據Q/W從表 4.1-2 訂定服務水準等級。
五、 修訂原來設計並重新分析直到所能提供的服務水
準能滿足需要。
如欲進行現場調查以評估一現存設施之服務水
準,則資料蒐集以密度為重點,其步驟如下:
一、量測並記錄欲分析之步道長度L。
二、 如步道之幾何設計及障礙物之性質造成行人流特
性隨地點而有顯著的變化,則將步道分成數個均勻
路段,每路段頇各別調查及分析。
三、估計各路段之有效寬度W
四、估計調查時間內之行人密度
調查與街道並行或相鄰的人行步道時,調查時
間以不短於 15 分鐘為原則。在調查時間內之行人
密度可由觀察員直接觀察並記錄或先錄影再分
析。如路段太長時,可將路段分割成小段區域,每
一小段由一觀察員或錄影機負責蒐集資料。
4.2 公共設施帶寬度
為保持行走之安全、順暢,步行帶應排除一切突起障
礙物,保持步行帶之淨空;所有突出物,包括燈柱、街俱、
行道樹等,建議設置在靠車道邊緣之"公共設施帶"上。
4.2.1 公共設施帶的寬度需求
公共設施帶之寬度除取決於人行道寬度,並依照各類
突出物中最寬設施之需求而定。各項公共設施所需空間寬
度可參考表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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