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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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二)缺點

                          1.維護管理成本較高。
                          2.綠籬高度需控制,否則人行道空間有封閉
                             感。

                          有關綠籬之設置原則另詳 4.7 節。



            4.6  地坪舖面

            4.6.1  人行道舖面設計準則

                 一、 人行道應為連續舖面,且與相鄰基地公共人行步道
                     地坪高程齊平,車道穿越時其舖面可考慮連續舖
                     設,詳圖 4.6-1。
                 二、地坪舖面儘量採用透水性之圬工構造舖面。

                 三、人行道舖面構造應堅實平順且為防滑材料;伸縮縫
                     寬度應小於 2 公分,以避免行動不便者拐杖或手杖
                                                                               圖 4.6-1  人行道經巷道之舖面
                     陷入縫中。                                                              連續舖設實例

                 四、 人行道內之人孔、手孔等孔蓋應調整與舖面齊平,
                     且孔蓋邊緣收邊材質應與舖面材質諧調,詳圖
                     4.6-2。

                 五、舖面材料應符合各類人行空間的需要,如人行密度
                     高之地區應採用堅固厚實之材料。

                 六、舖面材料的選擇可考慮地方特色,例如花蓮生產、
                     加工各種石材,即可加以運用於舖材上。
                 七、在同一剖面上搭配不同舖材時,其厚度應相近,以
                     減少多次施作之繁複及增加造價。

                 八、在坡度轉換處及轉角地點宜採用尺寸較小之材料,
                     便於轉換、收邊之施作,減少現場切割的需要。

                 九、在寬度足夠(3 公尺以上)的人行道上,舖面材料
                     儘可能將公共設施帶區分出來,以保障身障同胞行
                     走安全。


                                                                               圖 4.6-2  孔蓋邊緣收邊材質與
                                                                                        舖面材質諧調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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