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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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二)缺點
1.維護管理成本較高。
2.綠籬高度需控制,否則人行道空間有封閉
感。
有關綠籬之設置原則另詳 4.7 節。
4.6 地坪舖面
4.6.1 人行道舖面設計準則
一、 人行道應為連續舖面,且與相鄰基地公共人行步道
地坪高程齊平,車道穿越時其舖面可考慮連續舖
設,詳圖 4.6-1。
二、地坪舖面儘量採用透水性之圬工構造舖面。
三、人行道舖面構造應堅實平順且為防滑材料;伸縮縫
寬度應小於 2 公分,以避免行動不便者拐杖或手杖
圖 4.6-1 人行道經巷道之舖面
陷入縫中。 連續舖設實例
四、 人行道內之人孔、手孔等孔蓋應調整與舖面齊平,
且孔蓋邊緣收邊材質應與舖面材質諧調,詳圖
4.6-2。
五、舖面材料應符合各類人行空間的需要,如人行密度
高之地區應採用堅固厚實之材料。
六、舖面材料的選擇可考慮地方特色,例如花蓮生產、
加工各種石材,即可加以運用於舖材上。
七、在同一剖面上搭配不同舖材時,其厚度應相近,以
減少多次施作之繁複及增加造價。
八、在坡度轉換處及轉角地點宜採用尺寸較小之材料,
便於轉換、收邊之施作,減少現場切割的需要。
九、在寬度足夠(3 公尺以上)的人行道上,舖面材料
儘可能將公共設施帶區分出來,以保障身障同胞行
走安全。
圖 4.6-2 孔蓋邊緣收邊材質與
舖面材質諧調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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