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9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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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說明超高及加寬的原則,建議該標題及內 4.遵照辦理。
容再重新修正說明。 5.遵照辦理。
3.第6-5頁平曲線最短長度之最後一行,建議 6.該段文字已有重新修
文字修正為『反向曲線視為二組同向曲線 改。
,每一組同向曲線其最短長度依同向曲線 7.依照交通部頒「公路
之規定』。 路線設計規範」修改
4.第6-7頁6.3.3節平曲線路面加寬第三行,文 之。
字應修正為『二、設有緩和曲線時,加寬 8.遵照辦理。
可平均分配於曲線之內『外』側…』。 9.已修正該段之文字。
5.超高設置有外側加高、內側降低之不同作法 10.已在文中加註:市區
,第6-9頁6.3.4節平曲線超高之超高量設計 道路設計規範不包含
,文字說明『…在曲線部份的外側路面需予 騎樓部分之設計。
適當加高…』易產生僅得於外側加高之誤, 11.該段文字已修改。
建議文字改為『…在曲線部份的外側路面需 12.遵照辦理。
高於內側路面,以平衡離心力』。 13.遵照辦理。
6.建議第6.3.4節『二、超高漸變之配置』之文
字修正為『超高漸變長度為由零超高變化至
完全超高所需之長度…』。
7.第6-10頁超高漸變段長度公式中,B值之定
義建議可參考AASHTO及公路設計規範所訂
之值(B+3.5/2)修改之。
8.第6-13頁6.5節凹型豎曲線L>S公式中,分母
值為『150+3.5S』與AASHTO訂定之『
120+3.5S』不同,建請與表6.12豎曲線最短
長度之值互相考量修正。
9.第6.6節平曲線與豎曲線配置組合應避免下列
事項4,建議文字修改為『在一長直線路段
設置凹凸反覆之豎曲線』。
10.人行道淨寬度應不包括騎樓之寬度,與第
14.2.1節所敘述的人行道定義(含騎樓)似
為不符。
11.第7.3節應變視距計算公式中,應變時間採2
秒,有過短之虞,建請再參考AASHTO的
規定。
12.『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為交
通部與內政部合編,建議於第8.4.2節之三
附錄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