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1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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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7.4節表7.3『最小轉彎半徑』表中之數值
請再對照AASHTO規定之值。
17.第8.6節表8.7連續匝道鼻端間距離L r標準值
與交通部規定不一致,建請參修。
18.第11.3節表11.1,漏列腳踏車車輛淨空之Z
值數據。請補正。
19.第12.4節圖12.6~圖12.18之『快車道』宜統
一修正為『汽車道』。
20.第23.2節通則,文字部份請增列『…及公路
橋樑耐震設計規範』辦理。
發言人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王榮璋 研究單位回覆
發言 1.第14.4.5節人行道緣石坡度建議可以順平方 1.採納建議並修改之。
意見 式設計,以利輪椅使用者。 2.在本節中增列設計者
2.第14.5.2節引導設施,建議除基本的設計原 需考量舖面防滑。惟
則外,於舖面防滑上亦能考量增列相關規範 防滑之細部設計建議
。 列為未來工作重點。
3.建議於導引設施部份考量納入警示功能的相 3.此建議列入參考。
關規範。 4.遵照辦理。有關升降
4.以人本精神觀之,道路行走空間應還諸於行 機或電扶梯部分,建
人,建請考量於第14.6節『人行陸橋與地下 議列為未來研究之課
道』章節中,將前述觀念納入規範中,並考 題。
慮於何種條件下可設置升降機或電扶梯。 5.採納此建議並予以修
5.第14.6.3節『三、人行陸橋與地下道之階梯 改之。
設計』之3,敘及『陸橋之階梯如因地形限 6.遵照辦理。
制,得採用螺旋形設計』,惟螺旋形設計對 7.其兩者意義不相同。
於身心障礙者是一種障礙,建議酌修為『可 8.採納建議參考之。
採用螺旋形設計』。 9.採納建議參考之。
6.第14.6.3節『三、人行陸橋與地下道之階梯
設計』之5,建議修正於醫院、養老院附近
『應』加設電梯。
7.第14.6.3節『三、人行陸橋與地下道之階梯
設計』之6,陸橋或地下道之最大坡度不得
超過12%,該值與1:12是否同意。
8.建議於第14.7節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評估章
節中納入無障礙的評估。
附錄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