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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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 10

                  一、 會議主題:第十場專家諮詢座談會議  綠道路評估系統指標權重
                  二、 會議時間:108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整
                  三、 會議地點: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 60-2 號)
                  四、 出席人員:共 21 位(含委員),見簽到表

                  五、 會議討論事項:
                  (一) 周家蓓教授
                       (1)  綠道路評估系統供新建道路使用,還是涵蓋所有道路(包含使用中道路)。
                       (2)  綠道路評估系統有比較客觀的門檻值反映道路是否達標?

                       (3)  權重推導過程存在較多主觀因素,部分指標建議可以量化數據來給定分數。
                       (4)  宜居性指標中人行道是指道路設置人行道或自行車道還是指道路本身為人
                            行道?
                       (5)  「電動車基礎設施」可考慮換個名稱,包含較多元方向。

                       (6)  「宜居性」可考量改為「道路可及性」。
                    張行道教授
                       (1)  綠道路評估系統原針對營建署補助的新建道路,但部分指標既有道路整建也
                            能考量,未來會整理出該部分適用指標用以檢討既有道路。

                       (2)  各國綠道路評估系統給定的分數不同,有的幾十分,有的幾百分,沒有一定
                            標準值。
                       (3)  指標權重經由量化給定難度較大,通過會議討論可降低主觀性,但指標是否
                            達標仍需要人為判斷。

                       (4)  人行道自行車道指道路設置人行道或自行車道。
                       (5)  可考慮改為「綠能智慧基礎設施」。
                  (二) 黃榮堯處長
                       (1)  由下而上推導權重可能失真。建議先透過專家確定各大類所佔權重,再針對

                            各類別下的指標推導指標分數。
                       (2)  綠道路指標如生態影響分析較為重要,但權重分數較低,建議調整。
                       (3)  綠道路評估系統有否考量營運期間產生之能耗?
                       (4)  生命週期成本分析指標權重低需要調整。

                       (5)  碳足跡指標權重偏低,且與其他指標或有重疊。
                       (6)  其他創新類別需設計幾個彈性(自提)指標。
                       (7)  「宜居性」較不適用於道路工程。
                       (8)  綠道路評估系統需標明為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張行道教授
                       (1)  生命週期成本分析指標權重會增加。
                       (2)  行車能耗於營運階段能源效率指標中評估。
                       (3)  各類別包含的指標數目其實已反映該類指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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