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6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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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再生材料方面,目前配套尚未完整,例如:焚化爐還原碴有毒性,氧化
碴可使用但配套不完整,底碴容易有水資源汙染等。建議回收材料與
健康產品聲明結合。
(6) 既有道路拓寬可能與歷史建築衝突,機關若未編列預算,遇到歷史遺
跡時,工程可能會拖延,影響當地經濟。
(三)石建愉副理:
(1) 推動新制度是否能與以往需做的事做整併,才不會浪費人力。
(2) 服務費用需適度反映,把廠商要做的事量化。
(3) 綠道路標章頒發是否需定期再做檢驗評估?主觀機關應多編列預算給
綠道路執行日後的維護。
(4) 路面平坦度與管線設施指標建議可以結合,成效會較好。
張行道教授回覆:
會整併營建署 2006 年頒布的生態綠廊道,成本問題上次談過,待後續標
章制度提出時會討論。指標間確實有相依性,後續研究會思考哪些指標相依
性高,可減少相依的指標。
(四)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王泓文經理:
(1) 電動車基礎設施這項指標與後續管理單位相關,而營建署道路完工後
都交由地方政府管理。
(2) 若排水系統要考慮下游,設計者不是不能考量,但受限於路權範圍難
以更動,只能提出建議。
(五)營建署中區工程處主任張顯通主任:
(1) 建議以二氧化碳量評估綠化量作為出發點,目前已有此項經費。
(2) 能源方面,若能太陽能與綠能兼著做,例如:一 10 公里的路,一段做
太陽能、一段做綠化,感覺也很好。
張行道教授回覆:
植栽固碳減量會納入。
(六)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張嘉凌:
(1) 市區道路工程的承包商較小,對於要做到什麼程度沒概念,是否可將
廠商需做的事納入,以鼓勵廠商指標。
(2) 有些指標可能會無法達成。
張行道教授回覆:
未來需要之文件、需做事宜會再提出。若是有困難,達成及格也是可追
求的。
(七)營建署道路組張明華分隊長:
(1) 利害關係人參與方面,老百姓一定會贊同,因為綠道路是幫他們做建
設,關係人的定義請說明清楚,目前提出的內容可能較狹義。
(2) 景觀與美學方面,工程上很多都是破壞,這些軟性文化、景觀已經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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