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4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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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22 歷史與文化(CC3)得分
目的 促進社區歷史連接與文化意識。 配分:3 分
1. 調查 點數 得點
(1) 規劃階段調查歷史與文化。 1 0
(2) 有適當資格的歷史環境專業人士準備或指導。 1 0
(3) 與相關機關協商。 1 0
a. 當地縣市政府(工務局、交通局、文化局)
b. 內政部(營建署)
c. 文化部、交通部
要求 d. 其他
(4) 確定計畫 10 公里內的法定列名或登記的市定古蹟 1 0
或國家一、二、三級古蹟。設計保留、恢復,成功
融入計畫中。
(5) 舉辦活動以增加了解道路計畫當地的歷史與文化。 1 0
(6) 確定計畫現場和周圍的歷史和文化資源,避免、減 1 0
輕對這些資源的影響。
小計 6 0
1. 與社區和機構的調查報告、備忘錄和會議記錄。
文件 2. 減輕或避免影響文化資源的位址和設計圖。
3. 規劃設計會影響文化資源的緩解措施文件。
2. 設置 點數 得點
(1) 計畫施工金額 0.5%~1%或不少於兩百萬,用於道路 1 0
的藝術或社區文化設施。
要求 (2) 計畫施工金額≧1%或不少於五百萬,用於道路的藝 2 2
術或社區文化設施。
(3) 「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送審議機關備查。 1 0
小計 3 2
1. 計畫用於歷史和文化資源的各項金額之文件。 ✔
文件
2. 公共藝術完成報告書。
3. 資訊指引 點數 得點
(1) 印刷傳單、網絡資訊或媒體報導、宣傳當地的歷史 1 0
文化。
要求
(2) 安裝資訊基礎設施,以解釋該古蹟或將道路用戶引 1 0
導至古蹟地點,或通過其他活動達到類似功用。
小計 2 0
1. 有關當地歷史、文化地點和資訊基礎設施的照片。
2. 法定列名或登記的市定古蹟或國家一、二、三級古蹟文件。
文件
3. 顯示距離計畫邊界 10 公里內的地圖。
4. 積極的宣傳當地的歷史環境之相關文件證明。
合計 11 2
評分 指標得分= (2) / (11) × 3 = (0.55),四捨五入後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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