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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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因為業主政策法規而不易達成或難得高分的指標,建議若業主認為道
路計畫有需要追求此等指標,可先寫入設計或施工契約中要求,後續才有執行
的可能。
表 7.10 中,有 9 項指標達成不易的原因為自然條件,意即計畫道路先天環
境條件無法配合,限制指標的執行。例如,EW2 生態連接、EW3 棲息地復原
等指標,市區道路一般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較少遇到此等環境議題需特別考
量,因此通常不容易達成指標要求。此 9 項因為自然條件限制而使得不易達成
的指標,建議不用特別考量,除非計畫自然條件剛好能配合,再多做著墨。
另外,表 7.10 中有 6 項指標受限於經驗不足,例如 PR2 能源與碳足跡。
PR2 要求計算計畫碳排放,但一般的設計或施工廠商並不瞭解碳排放量如何計
算,以及相關係數、計算式。此等受限於經驗不足的指標,若業主覺得有必要
做,建議先試行幾個案例,以獎勵、鼓勵方式,輔導一段時間後,待工程設計
或施工廠商較熟悉作業內容後,再正式透過契約或政策法規要求,應能使此等
指標逐漸推展順利。
表 7.10 中另有 5 項指標受限於經費時間,例如 CA7 加速施工。CA7 要求
能提前 5%~10%進度完工,但提前完工攸關於施工廠商趕工成本,一般施工廠
商不願意承諾。若業主認為此等指標可以追求,建議或許於工程契約中訂定獎
勵機制,或直接編列相關預算於工程費用中,使設計或施工廠商願意配合執行。
此外,另有 2 項指標不易達成的原因來自於準則規範及介面協調,如 EW8
逕流量控制與 PR12 資產管理系統。EW8 指標要求若能減少現有暴雨逕流量至
少 25%以上,但逕流量檢核實務上,通常說明設置的排水設施可滿足逕流量需
求即可,不需要提出暴雨逕流量減少的可能或相關設計作法,因此 EW8 指標
通常只能得基本分。或者如 PR12 資產管理系統,其實是後續營運單位的工作,
以目前營建署執行的市區道路計畫,後續維護營運工作都交回給縣市政府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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