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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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選擇方案使用;當工程設計、建造、維護等參數完備時(如尺寸、型式等),
可利用詳細型模式評估碳排放量。由於本研究之三案例已完成細部設計,故估
算工程碳足跡時參考詳細型模式,故本節僅簡述詳細型碳排放評估模式之內容。
詳細型模式主要評估有五大項目,包含 A 直接碳排放量、B 間接碳排放
量、C 材料碳排放量、D 運輸碳排放量、E 碳匯變化量,詳細內容如圖 6.2 所
示,工程總碳排放量計算式如式 6-4。三案例之碳排放量計算以預算書之數量
編列為參考依據,由於受制於預算編列方式而無法評估現場施工之間接碳排放
量,材料運輸亦無揭露於預算書中,故運輸碳排放量無法評估。碳匯變化量之
實際造成的碳匯差異仍有待考察,故不列入評估。綜合上述,本研究之三案例
碳排放量評估僅考量直接碳排放量(式 6-5)與材料碳排放量(式 6-6)。
工程總碳排放量 ( ) = + + + − (6-4)
直接碳排放量
為施工現場之機具設備能耗,或現場燃料使用所產生之碳排放量。透過操
作時間與機具油耗推算碳排放。計算式為下:
直接碳排放量=Σ燃料用量×燃料排放係數
=Σ(Σ機具操作時數×機具單位時間油耗)× (6-5)
燃料排放係數
材料碳排放量
為工程材料之碳排放量,且應以產品生命週期之碳係數作為評估計算。計
算式為下:
工程材料碳排放量=Σ(工程材料用量×工程材料排放係數) (6-6)
基於上述碳排放估算方法,為呈現工項碳排放,將預算書之單價分析表轉
為碳排分析表如表 6.25。此處以宜蘭二結道路工程中的「密級配瀝青混凝土,
舖設及滾壓」舉例,轉換的方式為:將「單價」項目改為「單位碳排」;「複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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