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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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工程碳排放計算公式




                       碳足跡推估採各工程項目之活動強度(材料、能源等使用量)乘以排放係數

                  得出碳排放量,於最後加總得出總碳排放量。


                  I.    碳足跡推估方法


                       目前國際上之碳足跡計算主要遵循英國 PAS 2050(2011):產品和服務生命

                  週期溫室氣體排放評估規範(Specific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he  life  cyc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goods and services)  為基準,作為產品生命週期盤查

                  之估算系統邊界(運研所  2012),如表 6.24。基於遵循英國 PAS 2050(2011)之計

                  算方式外,亦參考環保署(2017)針對道路及橋梁發布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由


                  於本計畫未執行碳盤查,故僅採用二級數據做為碳排放量推估。二級數據為經

                  查證且符合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指引,用以做為評估道路工程生命週期的投


                  入數據,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數據來源可擷取自政府公告數據、生命週期評估

                  軟體或具公信力文獻等,如工程材料、燃料耗用、能源耗用、用水、廢棄物處

                  理(若為回收則不採計)等相關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當涉及現場機具設備


                  操作時,常受制於現場環境或操作因素而無法找到通用之數據,此時則可採以

                  下列三種假設方法:



                  1.  根據該工程項目之相關參數作為推估依據。基礎工程之總量體、參數尺寸

                       等,可透過機具設備之施作效率、能源消耗率,推估其操作時數並得出總

                       能源消耗,使環境衝擊之量化得以完成。



                  2.  根據該作業總能源消耗進行合理分配。統計某工程項目之總燃料、能源投

                       入量,做合理機具設備組合之假設。



                  3.  根據機具設備組裝(類型與數量)與工程持續時間做合理假設,以推估能源

                       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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