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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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工程碳排放計算公式
碳足跡推估採各工程項目之活動強度(材料、能源等使用量)乘以排放係數
得出碳排放量,於最後加總得出總碳排放量。
I. 碳足跡推估方法
目前國際上之碳足跡計算主要遵循英國 PAS 2050(2011):產品和服務生命
週期溫室氣體排放評估規範(Specific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he life cycl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goods and services) 為基準,作為產品生命週期盤查
之估算系統邊界(運研所 2012),如表 6.24。基於遵循英國 PAS 2050(2011)之計
算方式外,亦參考環保署(2017)針對道路及橋梁發布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由
於本計畫未執行碳盤查,故僅採用二級數據做為碳排放量推估。二級數據為經
查證且符合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指引,用以做為評估道路工程生命週期的投
入數據,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數據來源可擷取自政府公告數據、生命週期評估
軟體或具公信力文獻等,如工程材料、燃料耗用、能源耗用、用水、廢棄物處
理(若為回收則不採計)等相關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當涉及現場機具設備
操作時,常受制於現場環境或操作因素而無法找到通用之數據,此時則可採以
下列三種假設方法:
1. 根據該工程項目之相關參數作為推估依據。基礎工程之總量體、參數尺寸
等,可透過機具設備之施作效率、能源消耗率,推估其操作時數並得出總
能源消耗,使環境衝擊之量化得以完成。
2. 根據該作業總能源消耗進行合理分配。統計某工程項目之總燃料、能源投
入量,做合理機具設備組合之假設。
3. 根據機具設備組裝(類型與數量)與工程持續時間做合理假設,以推估能源
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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