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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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個工作項目中,足跡估碳項目為前 5 項,無需評估者如雜項工程、交通
維持費、施工中職業安全及衛生費、環境維護費、工程施工品質管理費、管理
費、利潤、營造綜合保險費、稅捐等項目,其中雜項工程之材料與能源消耗量
極少、不易計算碳排放量,或如測量與放樣等作業,因此不納入碳排放計算;
其餘費用項目無須計算,故不計。
表 6.20 台中潭子案施工費價目表
工 作 項 目 金額(元)
一.道路工程 47,178,523
二.橋梁工程 67,313,288
三.供給管道工程 8,380,589
四.交通工程 3,893,115
五.照明工程 3,968,064
六.雜項工程 1,362,875
七.交通維持費 3,473,792
八.施工中職業安全及衛生費 3,024,185
九.環境維護費 959,940
十.工程施工品質管理費 1,298,938
十一.管理費 4,361,067
十二.利潤 5,989,199
十三.營造綜合保險費、稅捐 8,268,959
合計 163,988,134
表 6.21 台中潭子案碳排計算金額
工項 子項數 金額(元) 占施工費(%)
一.道路工程 43 47,178,523 28.8
二.橋梁工程 50 67,313,288 41.0
三.供給管道工程 12 8,380,589 5.1
四.交通工程 3 3,893,115 2.4
五.照明工程 3 3,968,064 2.4
合計 130,733,579 79.7
台中潭子案施工費用約為 1.63 億,需評估項目為道路、橋梁、供給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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