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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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個工作項目中,足跡估碳項目為前 5 項,無需評估者如雜項工程、交通

                  維持費、施工中職業安全及衛生費、環境維護費、工程施工品質管理費、管理


                  費、利潤、營造綜合保險費、稅捐等項目,其中雜項工程之材料與能源消耗量

                  極少、不易計算碳排放量,或如測量與放樣等作業,因此不納入碳排放計算;

                  其餘費用項目無須計算,故不計。



                                           表 6.20  台中潭子案施工費價目表

                                              工   作   項   目                        金額(元)



                             一.道路工程                                                   47,178,523
                             二.橋梁工程                                                   67,313,288
                             三.供給管道工程                                                  8,380,589
                             四.交通工程                                                    3,893,115
                             五.照明工程                                                   3,968,064
                             六.雜項工程                                                    1,362,875
                             七.交通維持費                                                   3,473,792
                             八.施工中職業安全及衛生費                                             3,024,185
                             九.環境維護費                                                    959,940
                             十.工程施工品質管理費                                               1,298,938
                             十一.管理費                                                    4,361,067
                             十二.利潤                                                    5,989,199
                             十三.營造綜合保險費、稅捐                                            8,268,959
                             合計                                                      163,988,134





                                           表 6.21  台中潭子案碳排計算金額

                                   工項                    子項數          金額(元)            占施工費(%)
                      一.道路工程                               43           47,178,523                 28.8
                      二.橋梁工程                               50           67,313,288                 41.0

                      三.供給管道工程                             12             8,380,589                 5.1
                      四.交通工程                               3              3,893,115                 2.4
                      五.照明工程                               3             3,968,064                  2.4

                                         合計                           130,733,579                  79.7




                       台中潭子案施工費用約為 1.63 億,需評估項目為道路、橋梁、供給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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