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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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別針對三案例宜蘭二結案、台中潭子案、台南仁德案依序說明。
I. 宜蘭二結案
宜蘭二結案工程經費總計 455,033,764 元,涵括直接工程費、間接工程費、
其他費用三大項目,由於後兩者為間接費用支出或稅金等,為無需估算碳足跡
之項目,故可省略不計算,其中直接工程費總計 275,234,136 元包含道路工程、
大地、排水、照明等共 11 個項目,如表 6.18 所示。
11 個工作項目中,雜項工程、建築工程兩項目,其中雜項工程之材料與能源
消耗量極少,且不易計算碳排放量,因此不納入碳排放計算;建築工程由於非在
本道路工程碳足跡研究範疇中,故省略不計。本研究碳足跡計算僅取直接工程費中
的前九項,其中第八項景觀工程中涉及植栽,雖種植植物有固碳效益,但由於
實際造成的碳匯差異仍有待考察,故暫時忽略。台中潭子案及台南仁德案兩項
案例碳足跡評估邊界大致亦同。
表 6.18 宜蘭二結案施工費價目表
工 作 項 目 金額(元)
一.道路工程 56,580,794
二.箱涵及機房結構工程 27,024,131
三.大地工程 81,619,841
四.排水工程 45,291,123
五.照明工程 15,766,329
六.號誌工程 3,565,020
七.交通工程 830,634
八.景觀工程 23,747,805
九.纜線管路工程 18,928,758
十.雜項工程 1,100,000
十一.建築工程 779,701
合計 275,234,136
宜蘭二結案施工費用約為 2.75 億,扣掉雜項工程、建築工程兩項目後,直
接工程費中需計算碳排金額約為 2.73 億(此金額僅表示碳足跡評估涵蓋範疇,
非 2.73 億中所有項目皆可評估)。表 6.19 為宜蘭二結案碳排計算金額,大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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