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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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 197,766,284 元可被估算碳排量,碳排放量為 13,134,917 kgCO2e,其中
碳排比例最高為大地工程(37.6%)、排水工程(33.9%),而主要碳排來自於材料
之使用,如結構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等。
表 6.29 碳排放計算結果-宜蘭二結案
宜蘭二結(碳排金額估算完成百分比 71.9%)
估算完成百分 碳排放
項目 金額(元) 碳排比例(%)
比(%) (kgCO2e)
一.道路工程 56,580,794 100.0 1,756,996 13.4
二.箱涵及機房結構工程 27,024,131 80.3 661,985 5.0
三.大地工程 81,619,841 83.2 4,943,138 37.6
四.排水工程 45,291,123 84.1 4,447,486 33.9
五.照明工程 15,766,329 9.5 19,426 0.1
六.號誌工程 3,565,020 47.9 166,741 1.3
七.交通工程 830,634 0 - 0.0
八.景觀工程 23,747,805 13.4 904,982 6.9
九.纜線管路工程 18,928,758 37.4 234,162.63 1.8
合計 273,354,435 13,134,917 100
6.3.2 台中潭子案
台中潭子案之施工費的工項中,以道路工程與橋梁工程為大宗碳排熱點,
分別佔據總碳排放約 29.9%與 63.5%。表 6.30 為的道路工程詳細碳排表節錄,
道路工程中共有 43 個工項,其中可完整估算碳排者有 31 個工項,碳排金額估
算完成百分比為 87%,即道路工程總價 47,178,523 元中有 41,183,511 元可轉被
估算碳排量。無法估算者有二,其一為無對應碳排係數或預算編列不清者,如
工項「護欄導引反光鈑」、「集水槽,不鏽鋼踏步」等。其二,假設工程與臨時
設施,如工項「場鑄結構混凝土用模板,鋼模,製作及裝拆」等。31 個工項中
碳排佔比最大者為「結構用混凝土」,約佔道路工程總碳排之 80%;第二大項
目為鋪面結構,包含瀝青混凝土與碎石級配等,約佔 7%,因採用再生瀝青混
凝土(再生料 30%),約可減少 26%的碳排放量。前二者合計約 87%,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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