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P. 75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前述第 2 點係修改自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4.2.11 節「路口處中央分隔帶最小開口長度,
不得小於叉路全寬且不小於行車道加 2.5 公
尺,亦不得小於 12.5 公尺。」。由於市區道路
中除通過性之高、快速道路及巷弄道路可能沒
有人行道外,其餘一般性主次要道路皆設有人
行道,有些道路尚且規劃路邊停車格位;考慮
日後因交通量成長或其他因素,將路邊停車格
位更改為行車道之可能性,因此於進行市區道
路分隔帶開口設計作業時,將上述之叉路全寬
及行車道加 2.5 公尺等相關文字作如是修訂。
(二)中央分隔帶開口車輛轉向軌跡
傳統之分隔帶開口長度及端末形狀係使
特定設計車輛,例如 WB12(中型半聯結車)轉
向時可以如預期般平順地駛入指定車道,至於
較大型之車輛如 WB15(大型半聯結車)轉向時
則允許侵入相鄰車道以完成轉向動作。
依設計車輛轉向軌跡所設計之島頭位置
係選取距轉向軌跡 25 公分側向淨距而定,如
果是半圓形島頭,其島頭起點處距轉向軌跡
25 公分;如果是彈頭型島頭,其島頭邊緣距
轉向軌跡 25 公分。由於車輛轉向軌跡為漸變
曲線,如此將造成依其軌跡偏距 25 公分所產
生之彈頭型島頭的邊線亦為漸變曲線,設計手
續將十分繁瑣(參見圖 4.2-5)。
為簡化分隔帶開口設計程序,本手冊參考
AASHTO 中貨車左轉之控制半徑 15 公尺,以控
制 半 徑 來 決 定 分 隔 帶 開 口 位 置 ( 詳 圖
4.2-6),再利用車輛轉向軌跡檢核設計車輛或
較小型之車輛在轉向時是否可以平順地駛入
指定車道中,至於比設計車輛大型之車輛在左
轉時,則允許其侵入相鄰車道以完成轉向動
作。依上述程序求出九十度交叉路口之中央分
隔帶開口長度詳附錄三。
4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