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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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前述第 2 點係修改自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4.2.11 節「路口處中央分隔帶最小開口長度,
                          不得小於叉路全寬且不小於行車道加 2.5 公
                          尺,亦不得小於 12.5 公尺。」。由於市區道路
                          中除通過性之高、快速道路及巷弄道路可能沒
                          有人行道外,其餘一般性主次要道路皆設有人
                          行道,有些道路尚且規劃路邊停車格位;考慮
                          日後因交通量成長或其他因素,將路邊停車格
                          位更改為行車道之可能性,因此於進行市區道
                          路分隔帶開口設計作業時,將上述之叉路全寬
                          及行車道加 2.5 公尺等相關文字作如是修訂。
                     (二)中央分隔帶開口車輛轉向軌跡

                               傳統之分隔帶開口長度及端末形狀係使
                          特定設計車輛,例如 WB12(中型半聯結車)轉
                          向時可以如預期般平順地駛入指定車道,至於
                          較大型之車輛如 WB15(大型半聯結車)轉向時
                          則允許侵入相鄰車道以完成轉向動作。

                               依設計車輛轉向軌跡所設計之島頭位置
                          係選取距轉向軌跡 25 公分側向淨距而定,如
                          果是半圓形島頭,其島頭起點處距轉向軌跡
                          25 公分;如果是彈頭型島頭,其島頭邊緣距
                          轉向軌跡 25 公分。由於車輛轉向軌跡為漸變
                          曲線,如此將造成依其軌跡偏距 25 公分所產
                          生之彈頭型島頭的邊線亦為漸變曲線,設計手
                          續將十分繁瑣(參見圖 4.2-5)。

                               為簡化分隔帶開口設計程序,本手冊參考
                          AASHTO 中貨車左轉之控制半徑 15 公尺,以控
                          制 半 徑 來 決 定 分 隔 帶 開 口 位 置 ( 詳                圖
                          4.2-6),再利用車輛轉向軌跡檢核設計車輛或
                          較小型之車輛在轉向時是否可以平順地駛入
                          指定車道中,至於比設計車輛大型之車輛在左
                          轉時,則允許其侵入相鄰車道以完成轉向動
                          作。依上述程序求出九十度交叉路口之中央分
                          隔帶開口長度詳附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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