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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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二)備有救護車之醫院大門口及消防隊門口。

                     (三)專供汽車迴轉者(例如高架快速道路下方中央
                          分隔帶迴轉道)。

                     (四)中央分隔帶於路段中開口係專供行人穿越
                          者 , 該開口位置與既有路口行人穿越道或立體
                          穿越設施之距離,於主要幹道其間距不宜小於
                          300 公尺;於次要道路其間距不宜小於 200 公
                          尺。


                                                  一
                                                  定
                                                  等
                                                  級
                                                  之
                                                  橫
                                                  交          消防隊
                                                  道
                                       人行道        路


                                       人行道
                                     200m



                            圖 4.2-1  中央分隔帶開口位置示意圖


                 二、車道(快慢)分隔帶

                          分隔式道路之車道(快慢)分隔帶開口間距除
                     配合中央分隔帶開口位置外,尚需考慮快車道車輛
                     於路口處禁止右轉,以避免與慢車道直行車輛衝
                     突,同時可簡化路口號誌時相。而快車道上欲右轉
                     之車輛則利用前一路口或路段中車道(快慢)分隔
                     帶開口改行慢車道。

                     (一)車道(快慢)分隔帶開口原則

                               考慮市區道路規劃之交通效率性,市區道
                          路之車道(快慢)分隔帶於路段中是否配合橫
                          交道路開口,將視橫交道路等級而定。亦即若
                          車道(快慢)分隔帶所在道路為主要道路,則其
                          橫交道路需為集散道路以上方可考慮車道(快
                          慢)分隔帶開口;而車道(快慢)分隔帶所在道
                          路如果是次要道路,則其橫交道路需為巷道以
                          上方可考慮車道(快慢)分隔帶是否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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