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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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二)備有救護車之醫院大門口及消防隊門口。
(三)專供汽車迴轉者(例如高架快速道路下方中央
分隔帶迴轉道)。
(四)中央分隔帶於路段中開口係專供行人穿越
者 , 該開口位置與既有路口行人穿越道或立體
穿越設施之距離,於主要幹道其間距不宜小於
300 公尺;於次要道路其間距不宜小於 200 公
尺。
一
定
等
級
之
橫
交 消防隊
道
人行道 路
人行道
200m
圖 4.2-1 中央分隔帶開口位置示意圖
二、車道(快慢)分隔帶
分隔式道路之車道(快慢)分隔帶開口間距除
配合中央分隔帶開口位置外,尚需考慮快車道車輛
於路口處禁止右轉,以避免與慢車道直行車輛衝
突,同時可簡化路口號誌時相。而快車道上欲右轉
之車輛則利用前一路口或路段中車道(快慢)分隔
帶開口改行慢車道。
(一)車道(快慢)分隔帶開口原則
考慮市區道路規劃之交通效率性,市區道
路之車道(快慢)分隔帶於路段中是否配合橫
交道路開口,將視橫交道路等級而定。亦即若
車道(快慢)分隔帶所在道路為主要道路,則其
橫交道路需為集散道路以上方可考慮車道(快
慢)分隔帶開口;而車道(快慢)分隔帶所在道
路如果是次要道路,則其橫交道路需為巷道以
上方可考慮車道(快慢)分隔帶是否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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