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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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4.6.2  標誌及標線
                 一、標誌

                          交通島臨近路段交通運行之安全性與效率
                     性,端視道路幾何設計之考慮是否恰當。交通島之
                     佈置及車輛行駛之路徑需藉適當的標誌以提供駕
                     駛人確切的訊息,警告危險的物體或地點,協助駕
                     駛人做及時正確的反應。標誌規劃、交通島佈設與
                     道路幾何設計應作整體考慮,一併設計與施工。其
                     應用如下:
                     (一)大多數既成的交通島可應用標誌以增進其安
                          全性與效率性。

                     (二)交通島鼻端面對交通路徑處必頇設置適當的
                          標誌或危險標記,且該處應有足夠的照明或反
                          光設施。交通島設置標誌時,其寬度至少宜比
                          標誌寬度大 30 公分以上;在長條型交通島之
                          前端應設置反光標記。
                     (三)標誌設置地點頇從交通島之鼻端退縮以減少
                          可能被車輛撞擊。

                     (四)大型交叉路口槽化時常需設置多個交通島,對
                          次要之交通島或分向島及分隔帶之中間路段
                          等地點可免設標誌,以免造成混雜,此時可在
                          這些交通島鼻端設置危險標記。

                     (五)通常豎立標誌之交通島周圍頇設置緣石;槽化
                          標線處不宜設置標誌。
                     (六)交叉路口槽化時為了適當地引導或管制車
                          流,常採用禁止右轉、禁止左轉、禁止進入、
                          單行道及遵行方向等標誌。

                     (七)交通島鼻端設置標誌之原則如下:

                          1.靠右行駛標誌
                                  用以告示駕駛人必頇靠分向設施之右
                             側行駛,視需要設於分向設施之起點。

                          2.分道標誌

                                  用以促使駕駛人注意分道行駛,設於交
                             通島之鼻端。
                          3.指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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