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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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四)佈設反光導標或路面標記可使交通島之輪廓
及車輛行駛路線在夜間能為駕駛人辨認。
標線之尺寸及顏色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
線、號誌設置規則」之規定辦理,以下就較常使用
之標線分別說明。
(一)分向限制線
分向限制線,用以劃分路面成為雙向車
道,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其線型為雙
黃實線,線寬及間隔皆為 10 公分。除交叉路
口或允許車輛迴轉路段外,均整段劃設之。道
路設有中央分隔帶者,得加繪本標線,其方式
為以單黃實線分別劃設於分隔帶之兩側,與分
隔帶間隔至少 10 公分,如圖 4.6-7 所示。
有中央分隔帶者
有中央分隔帶者
無中央分隔帶者
無中央分隔帶者
限制
分向
分向
分向限制線線
分向 限制 線
線
限制
圖 4.6-7 分向限制線
(二)快慢車道分隔線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
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或路肩之界
限。本標線為白色實線,線寬為 10 公分,除
臨近路口 30 公尺內得採車道線劃設外,應採
整段設置,但交叉路口得免設之。道路設有車
道(快慢)分隔帶者,得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帶之
兩側,與分隔帶間隔至少 10 公分,如圖 4.6-8
所示。
快慢車道分隔線
圖 4.6-8 快慢車道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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