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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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四)佈設反光導標或路面標記可使交通島之輪廓
                          及車輛行駛路線在夜間能為駕駛人辨認。

                          標線之尺寸及顏色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
                     線、號誌設置規則」之規定辦理,以下就較常使用
                     之標線分別說明。

                     (一)分向限制線
                               分向限制線,用以劃分路面成為雙向車
                          道,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其線型為雙
                          黃實線,線寬及間隔皆為 10 公分。除交叉路
                          口或允許車輛迴轉路段外,均整段劃設之。道
                          路設有中央分隔帶者,得加繪本標線,其方式
                          為以單黃實線分別劃設於分隔帶之兩側,與分
                          隔帶間隔至少 10 公分,如圖 4.6-7 所示。

                              有中央分隔帶者
                              有中央分隔帶者
                                                       無中央分隔帶者
                                                       無中央分隔帶者




                                                   限制
                                                分向
                                                分向
                                                分向限制線線
                                                分向 限制 線
                                                      線
                                                   限制

                                 圖 4.6-7  分向限制線

                     (二)快慢車道分隔線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
                          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或路肩之界
                          限。本標線為白色實線,線寬為 10 公分,除
                          臨近路口 30 公尺內得採車道線劃設外,應採
                          整段設置,但交叉路口得免設之。道路設有車
                          道(快慢)分隔帶者,得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帶之
                          兩側,與分隔帶間隔至少 10 公分,如圖 4.6-8
                          所示。












                                                   快慢車道分隔線

                                     圖 4.6-8  快慢車道分隔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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